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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最低控制线     ★★★★★ 【字体:
2008年四川外语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最低控制线
作者:川外招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3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英语、语文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单科成绩,以省为单位划定三条最低控制线,三条最低控制线均达到者被视为上线考生。其中,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以省为单位按计划招生总人数的120%的比例划定,面试和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根据试题难易程度及考生的考试情况划定,同时参考考生高中三年平时成绩和德、智、体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从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满额为止;

3.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者,调至未满额专业;

4.录取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及专业之间的平衡。

    二、各省市最低控制线
   

省份

笔试总分控制线

单科成绩控制线

面试总分控制线

语文

英语

重庆

222.5

90

110

70

四川

227

100

110

70

湖北

228.5

100

110

75

山东

235.5

100

110

70

河北

227.5

96

110

75

山西

223.5

92

110

75

江苏

223

94

110

70

浙江

221.5

94

110

70

江西

218.5

94

110

70

河南

222.5

91

110

75

湖南

219.5

95

110

70

福建

217

92

110

70

云南

212.5

94

110

75

黑龙江

198

90

100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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